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16〕55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进行审核的2021年9月个人培训费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
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崇明区2021年9月个人培训费补贴明细
2.崇明区2021年9月个人鉴定费补贴明细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