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上海居转户中比较复杂的一类情况,其中涉及派遣机构、实际用工单位、总公司和分公司等问题,需要满足的要求比较多。
最近收到了这样一些咨询:
“我是外地被派遣到上海来工作的,我的社保应该是在外地缴纳还是在上海缴纳?”
“被劳务派遣到上海,但是派遣公司没有帮我缴纳社保,想问问这样合理吗?”
“劳务派遣的情况下,社保是实际工作单位帮忙缴纳还是派遣公司帮忙缴纳?”
……
诸如此类问题,其实在政策中已经很明确地表达了。
政策原文:
划重点:
被派遣到上海工作的员工,实际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需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保
如果派遣公司在上海有分公司,则由其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派遣公司在上海没有分公司,则由实际用工单位为员工进行社保缴纳
社保需按照本市标准缴纳
只要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本市,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必须有一方为员工缴纳社保,不得推脱
如果看到这里还不够明白,那小沪通过举例来说明:
小李是由安徽的派遣公司派遣到上海来工作的,至今已有半年,但是无论是派遣公司还是现工作地公司都没有为其缴纳社保。派遣公司在上海没有分公司,小李找到我们询问应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小李在上海实际工作的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小李需要跟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缴纳社保的要求。
那么劳动派遣能不能申请上海居转户呢?
答:可以算作社保累计,至于能不能申请不一定。
首先要满足:1.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2.实际用工单位注册地在上海3.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之间有正式的派遣协议;4.派遣公司具有劳动派遣资质。
如果派遣公司的注册地在上海,那么可以由派遣公司进行居转户申请。
如果派遣公司注册地不在上海,这种情况就只能算作社保累计,无法申请居转户。
派遣公司在上海有分公司的,要保证企业税是在上海缴纳的才能给员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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