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展改革委<静安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府规(2022〕2号)》,为加快经济恢复,提振发展信心,助企纾困,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现发布2022年度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含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及配套申报通知。(若国家、市级、区级政策发生调整,从其规定另行调整)
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支持。
二、支持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静安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单位诚信记录良好,并在市科委高企管理系统完成
迁入,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均已迁入静安区,迁入时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时,申报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须经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
三、申请期限
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贴支持。
二、支持对象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静安区科委推荐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位诚信记录良好,且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时,申报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须经注册地所在功能区推荐。
三、申请期限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15日。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区级配套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给予配套支持。
二、支持对象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综合绩效评价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项目,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静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诚信记录良好,并已得到市级支持的全部资金。
三、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申报材料
1.《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含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及配套申请表》;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获立项、认定或通过证明,如:批文、证书、有效凭证、项目合同、结论书或其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4.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区级配套,还需提供有关市级拨款证明,如:银行回单或其它到款凭证复印件;
5.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全套一式叁份(均需加盖公章),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所在功能区。
如需其他补充材料,另行通知。
来源:静安区科委
以上内容由上海创薪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