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员工招引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院校、劳务经纪人、村集体、在职企业员工等主体,为企业输送市外新员工并参保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1500元/人的奖励,达到12个月以上的,再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02支持服务站驻点招聘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商会、学校等各类主体为我市设立人才劳务驻点招聘服务站的,根据绩效给予输送奖励。服务站年内输送(含派遣)省外劳动力100人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3开展人力资源机构星级评定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活动,对依法诚信规范开展服务、取得良好业绩的机构,给予相应星级评定和最高5万元奖励。
04支持直播带岗平台建设
建成网络直播招聘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05支持市外学生来衢就读
对市外学生来衢就读中职院校的免除学费、代收费、住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5000元/年·人补助。对开展校地合作办学的东西部协作城市,给予40万元/班(每班不少于40人)的补助。
06支持市外学生来衢实习见习
对当年度接收来衢参加实习见习学生超过40人的各类主体,给予3万元奖励;实习见习留衢就业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实习见习满1个月以上的学生,给予500元/月·人实习见习补助,享受期限不超过6个月
07支持开展校企合作支持企业
支持企业与各类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对以“订单班”“冠名班”形式培养学生的(学制2年以上,每班20人以上),给予10万元/班的补助。
08支持青年驿站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青年驿站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补助。
09加大租房补助
对首次在衢就业、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周转房、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政府性保障房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给予3000元/年·人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在购房或租住相关政府性保障房的当月开始停止享受,享受期限不超过2年。
10支持农村闲置房集体转租
当年度新统一周转给企业30栋或6000平方米以上农房并帮助解决员工住宿达到150人以上的村集体,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1加大购房补助
对在衢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保的非衢州户籍企业员工,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公积金缴存员工除享受公积金政策待遇外,从购房当年至在衢工作期间给予8000元/年·人补助,作为补充公积金并入其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最长享受10年。享受上述补助的前提是购房人自愿承诺其所购房屋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