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两个女,男的60岁、女的55岁后国家有每人每年600元的补贴,网上不少人讨论这个事情。那么农村户口二女补贴政策是怎样?有哪些领取条件?找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户口二女补贴政策有哪些?
1、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规定,1979年7月7日至1989年3月19日期间的生育政策,以当时各阶段省制定的政策性文件为依据。
2、1979年7月7日至1981年4月30日之间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1981年4月30日前已怀孕的也按此政策)。即1982年1月30日以前生育的间隔4周岁。
3、1981年5月1日至1989年3月19日之间没有普照,只有特照,生育间隔4年以上。(符合小儿病残、合法抱养后又怀孕、山区、双少、再婚只有一个子女等条件,经批准后,可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生育间隔一般应在四年以上。)
农村户口二女补贴有哪些领取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丧偶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已由“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的,不列入奖励扶助范围。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在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本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生育时达不到法定婚龄的不得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①合法收养子女(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后,现存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②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再婚前后生育子女的现存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③生育子女送他人收养,该子女现存活的,应计入现存子女数。④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4、年满60周岁。如果农村双女户符合以上条件,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以得到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奖励扶助金以年为单位计算,每半年发放一次。期间,因死亡退出奖励扶助范围的,由其亲属领取该半年的扶助金,无亲属的,由村委会领取并纳入公共资金。
农村户口二女补贴领取找哪个部门?
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确认程序:
l、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份的5月31日前(2005年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当年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簿和婚姻、生育证明复印件等一并交村民委员会。本年度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农村户口二女补贴领取哪些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