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纳
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缴费基数申报地点
李会计:130-0291-7105
市本级参保单位: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各区县参保单位:区县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三、缴费基数申报内容
(一)参保单位按照2021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附件1)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附件2),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二)基数申报应携带材料
1.202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人力资源情况表》或2021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夫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33元。
(二)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1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元的,以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26元的,以3926元作为缴费基数。
五:申报流程
(一)应疫情风险防控要求,参保单位尽可能在社保经办网厅诚信申报2022年度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需在经办窗口申报)。若还未开通社保经办网厅业务,请携带专管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动态码网上经办业务申请表》(附件4)到所属经办机构开通“动态码”登陆社保经办网厅功能。
(二)网厅申报时须上传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同时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留档保存备查,以便稽核、税务部门核查。网厅申报后须检查缴费基数申报信息是否导入成功,注意反馈信息。
(三)临柜办理2022年度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请先到“西安人社”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预约服务-2022基数申报预约”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到柜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