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上海居住证积分网在下文为各位带来上海市就业补贴审核情况公示(8月)的相关内容,已经申请的朋友快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本市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8月申请享受就业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联系邮箱:)。
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2022年9月15日
由于篇幅关系,详细名单请前往上海人社局官网下载。
特定行业用人单位吸纳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2022年08月).xlsx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2022年08月).xlsx
上海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不包括“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离土农民灵活就业岗位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或不足3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或大龄离土农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本市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补充意见》(沪劳保就〔2008〕8号)或《关于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8号)相关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的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可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岗位补贴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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