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申请条件: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已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方式首次缴费。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3、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同时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4、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另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2)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需携带结婚证书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本市户籍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的页面复印件;
(3)医院外来护工,需携带本人书面申请。
注1: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注2: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及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1、申领方式:申请人可以在社会保障卡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或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在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配合采集相关信息,并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申请。
2、信息采集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号码、证件类型、有效期限)、姓名、国籍、民族、性别、职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相片信息等。未满7周岁的,不采集相片信息。
3、信息核验:市信息服务中心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服务银行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及银行开户信息进行及时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