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南部县双女户补贴”的问题。
我是长女82年生,我妹次女88年生,现在我们父亲72,母亲61。双女户补贴政策下来很多年了,我们去咨询过很多部门都没结果,请问我这个情况我父母亲是有还是没有补贴呢?需要在那些部门去处理。谢谢,烦请回复
对于网友咨询的问题,南部县卫生健康局做出回复:
根据川卫发[2016]76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针对网友你咨询的问题,如你的父母当年生育的次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符合以上四个基本条件,即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17-南部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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