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上海怎样交社保?
社保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单位代缴;另一种是灵活就医自己缴纳。
1、单位代缴: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当地有差异),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按照过渡办法交费的外来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怎样确定?
1、缴费基数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具体办法为:
(1)2011年度(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2)2012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
(3)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
(4)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缴费比例
(1)从2013年10月起,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36.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7.5%,分别为养老21%,医疗6%,工伤0.5%;个人缴费比例为9%,分别为养老8%,医疗1%。
(2)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按上海市医保现行规定参保缴费(缴费比例13%),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