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1年本市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67号),继续实施对企业新吸纳劳动者给予以工代训补贴,继续实施对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答:2021年本市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1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援企稳岗政策贯彻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67号),继续实施对企业新吸纳劳动者给予以工代训补贴,继续实施对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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