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
若干政策措施
(十四)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解读:很多人看不懂,其实这个跟绝大多数走正常居转户的人关系不大,主要是给了临港更大的权利可以自己认定应届生落户的推荐单位和人才引进落户的重点机构。
(二十)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
此前的临港人才购房政策是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满3年,现在则缩短到了1年,而且不需要结婚证,附件条件是限售7年。
临港人才购房政策中对“人才”的具体要求是:
1.企业需要在新片区内(工作单位要先通过人才购房资质认定)
2.买房人需要在新片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两年劳动合同)
3.买房人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3年内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高于本市平均工资3倍;或被申核认定为紧缺人才/有突出贡献。
(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三级职业资格证、2年三倍社保,四选一)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购买临港房产从要求三年社保改为要求一年社保。
1、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
2、缩短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的年限。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经新片区推荐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オ,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落户上海的方式有很多,最热门及常见的落户方式还有:
1、《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居转户”,居转户的前提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即“应届生落户”,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届生可“直接落户”,暂未达到“直接落户”标准的可申请“积分落户”;
3、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即“人才落户”;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即“留学生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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