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元和4279元。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见下图↓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元;
下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902元。
【备注】:
1、执行时间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
3、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4、2016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504元。
2017-2018年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或非正规就业人员)28%;
2、医疗保险:单位9.5%,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或非正规就业人员)11.5%;
3、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1%;
4、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或机构统一缴纳1%,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或机构统一缴纳0.2%-1.9%,个人不缴费。
【注】:上述中单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