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就《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析后,依然有人存在疑问。
有不少用户“断章取义”,以为社保基数缴纳只要满足: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单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就可以申请落户,不需要再等7年,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这个文件只是一则补充条款,是立足于7年居转户政策要求的补充优化政策,并不是更改了原有政策。
如果你想要申请居转户,还是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而这两项是比较重要的:
1、拥有上海居住证,需要持证累计满7年
2、无中级职称需要社保基数缴纳为2倍及以上社保;有中级职称社保基数缴纳建议前4年1.3倍后3年1.5倍
注意:
1、社保和个税的缴纳在时间上一定要和居住证是一致的,没有办理居住证之前就已经缴纳的社保和个税,全部不计入有效时间
2、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社保的时间,不计入有效时间
3、如果常年0税,或者个税与社保基数不对应的时间,全部扣除,不计入有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