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许多留学生或准备出国的学生进退两难。近期教育部连发重磅消息,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及时为这类人群顺利留学就业提供保障。一是允许通过与境外合作高校签订交换生协议等方式,接收出国留学生先行在国内借读学习,还可以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丰富就学路径;第二,就是宣布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项措施在留学生和海归群体中关注度极高。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曾经是国家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给在国外或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生,是海归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最主要的用处在于:首先,留学生回国就业,尤其是应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起到重要帮助作用;其次,留学生回国后,在部分地区的落户转户等需要此证明;还有,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对归国留学生提供创业、就业、购买免税车等福利,留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时需用到这份证明。
此证明设立的初衷是为留学生和国内相关机构服务提供有权威性的证明,防止有的人会伪造“克莱登大学”一类的海外经历学历,国内机构或公司招聘人员没有途径去核查。所以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当于国家出面核查留学生的留学经历,确认其留学真实性。
但是,不少留学生反映,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过程较为繁琐。办理证明首先要求留学生抵达国外时进行报到注册,并在回国前提交申请才行,否则不予补办。办理时要填写申请表、提供护照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或邀请函,还要提供回国机票,办理时间和邮寄时间加起来往往要半个多月。而且,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2007年又增加了新的规定,要求在办理时,申请人或代理人必须本人出现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领)馆工作电脑登录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很多人往往因为没有收到任何机构或组织的提醒,错过了办理的机会,等回国发展后才发现很多地方落户、入职、考公、办理学历认证都需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而引发的各种错失机会、耽误发展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于是一些留学生为了办此证明要么再次出国,要么托同学朋友或者花钱找代办。随着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大幅增加,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样的工作也给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官员带来了不少压力。
据悉,在2017年初,已有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官员主动向留学生征询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要性的意见。该证明被取消,说明征询意见得到落实,体现了简政放权的治理方向,更体现了国家对于留学生群体的尊重和重视:让留学生回国就业创业更容易、更便利,为他们在祖国的发展营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如何有效地证明留学生的身份呢?根据最新规定,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也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也就是说,将原本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从一纸证书转化为个体单位多方面求证,增加了处理行为的灵活性,也将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从琐碎的业务中解脱出来,留出精力处理更复杂的留学事件,更好地为海外留学生服务。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取消,能够帮助并鼓励更多的海外留学生回国发展,加速人才回流,特别是给受疫情影响难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生群体提供了方便,更体现了国家对外开放的决心,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文丨全球化智库(CCG)秘书长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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