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律有道|异地父母投靠在厦成年子女落户全流程

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46.23%,年平均增长率为3.87%。全市常住人...

徐律有道|异地父母投靠在厦成年子女落户全流程

  厦门市统计局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厦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全市常住人口为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46.23%,年平均增长率为3.87%。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17.16%;15-59岁人口为人,占73.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9.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6.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

  从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厦门的人口年龄结构年轻,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9.56%,尚未达到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但老年人口呈现上升趋势。值得欣喜的是,更多年轻人选择留在厦门,给厦门带来生机与活力。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全市人口平均年龄为36.8岁,很多年轻人的年纪刚好处在承担家庭主要责任的阶段,面临父母的养老问题。如果需要选择将父母接到身边共同生活,父母户口、社保、医保、高龄补贴等问题如何处理?怎么选择最合适?下文笔者将自己亲身经历结合当前厦门市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分三个环节进行梳理。

  一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将父母接到身边生活,是否有必要将父母的户口迁入到所居住的城市?在城市发展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主要是看城市对老年人的福利和待遇,其次是方便办理各种手续。就目前而言,厦门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对较好,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3%、80%、90%。至于养老待遇,一般所在城市基本养老保险缴交年限密切相关。在父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关系再转移可能性较小,在厦基本只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领取高龄补贴,这部分内容下文会进行分析。其他福利待遇,如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景点免费、老年人慰问金、福利保险等。抛开福利待遇不谈,个人认为落户与否,最重要的还是一个城市的医疗水平和宜居环境。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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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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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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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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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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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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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入户登记表》,一式两份,按参考格式填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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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供核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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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结婚证》(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提供原件供核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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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供核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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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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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属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提供原件供核对,已关联电子证照,可以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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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厦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鉴定。若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明确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正常情况下,系统均可查询到信息。

  注:即使父母已满80周岁,父母的结婚证也应当准备齐全,已经丢失,也应当由父母出具结婚证遗失声明。在声明中写明父母结婚时间、子女生育状况。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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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可以线上办理,也可线下办理。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经过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会电话联系。通过线下方式,到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即到即办。审核通过,将会领取到准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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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迁证领取之后,区分省内、省外。省内户口迁移流程:省内户口不需要本人回户籍地迁移户口,网上自动迁移,准迁证上有,扫描就可以查询迁移进度,提示迁移完成即可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迁入户口。本人或近亲属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前往各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本人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即可。省外户口迁移流程:携带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可以通过近亲属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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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移证办理之后,携带申请入户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迁入派出所户政业务窗口办理迁入手续。办理迁入手续,可以由近亲属代办,但本人需要到派出所拍照,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

      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办理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父母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没办法符合医社保关系转移的条件,但存在特殊情况。

      (一)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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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法再将医保关系转移到落户城市。但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经备案后在就医地,符合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选择当地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选择一家当地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申请人可自行在厦门医疗保障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安置和工作情况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2)办理异地工作备案的,需参保单位确认;

  (3)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若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

  (4)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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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在原户籍地办理暂停缴交保险费的手续,重新在厦门办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在厦参保。参保手续如下:

  (1)申请人到居(村)委会确认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厦门税务”查询。社保卡制卡,可以通过网上方式办理,也可以指定银行柜台办理。

  (三)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或符合持居住证在省内异地参保条件、需要跨统筹区域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转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转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养老待遇,除非在厦缴交养老保险,否则也没法进行养老关系转移。以下表格异地养老保险关系准入厦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受理条件表,供参考。

  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受理条件

  申请转入时户籍

  转移原因

  年龄

  在厦缴费情况

  非福建省户籍

  流动就业

  (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申请转入时所在的参保单位(含以个人身份缴费)已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

  待遇归集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需同时满足:

  1、非建立临时账户人员

  2、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不在户籍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福建省为其最后一个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十年地

  4、厦门为其在福建省内最后缴费地的

  福建省非厦门户籍

  流动就业

  (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申请转入时所在的参保单位(含以个人身份缴费)已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

  待遇归集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厦门以单位缴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需同时满足:

  1、在厦门持居住证以个人身份缴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在福建省内非厦门地区无以单位缴费的

  厦门户籍

  流动就业

  (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申请转入时所在的参保单位(含以个人身份缴费)已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账

  待遇归集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正在厦门缴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在厦门保留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需同时满足:

  1、虽从未在厦门参保,但曾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区参保缴费过的

  2、在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在福建省内无以单位缴费的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虽从未在福建省内(含厦门)参保,但在其他统筹地区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十年的

  (四)高龄补贴

  高龄补贴

  高龄补贴与具有厦门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档次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100元。

  市老龄办为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500元的过节费,各区也都为高龄、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由各级财政层层下发,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卡上。

  高龄津贴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原则上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有条件的可按月发放。具体发放程序及办法由各区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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