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发布了新版的居转户政策,很多人咨询局长上海的落户政策是否放宽了对计划生育的要求。
这个其实涉及了两个层面问题,局长在之前的文章里也有提到过:关于计划生育,今年放宽的只是提交材料的要求,违反计生政策一票否决的要求没有任何变化。
先来看看政策原文怎么写的: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19〕45号
第五条(申办条件)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的个人承诺;
新版政策跟之前的政策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再要求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和上海乡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开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改为只需提交申请人的承诺书。
关于申请材料的要求放宽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让人误解。
说它容易理解是指这个要求的字面意思很明确,说它容易让人误解,是指容易让人误以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能随便落户上海了。
上海居转户的申请条件中明文规定了申请人必须“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妙就妙在很多人以为可以按自己的需要来理解“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现行的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政策,在此之前生二孩是有限制条件的。
不少人觉得,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全面开放了二孩政策,以前二孩算超生的按现行政策就不算超生了,而且也不需要开证明了,可以大胆的申请起来了。
事实是这样吗?
现行计生政策相关的法律和地方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2015年修订版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2016年修订版。
谈到法律,有一条基本的原则:“法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举个很容易理解的例子,香港1971年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在1971年之前香港的华人是可以按《大清律例》纳妾的,那么香港的富豪们在1971年之前娶了几房老婆,到了1972年是不是就变成违法了呢?当然不是。
同样的,2016年之前生的二胎,如果按当时的法规是违法的,并不会因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全面放开二孩变成不违法。
2016年之前超生的二胎,想着去抠没有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字眼是没用的,因为现行政策2016年1月1日生效,在这之前的生育行为适用当时的政策。
事实上,今年上海的居转户政策中不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只是人社局不再审核相关证明。
不管是引进类落户还是投靠类落户,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时,公安局对2016年之前出生的二孩还是要求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的。
话说回来,落户对计划生育的要求越来越松是一个事实,很多地方已经不再把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落户的前置条件,只要已经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可。上海会不会最终也完全放开这个要求呢?等一下版政策出来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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