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方式一·应届生打分落户
在目前的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中,只有12月统考是学历教育,学员在通过12月统考且被学校录取后,有条件将户口和档案转移到学校,成为学校集体户口!
毕业后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可通过《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的即可在上海落户!
注意事项:
只有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才可以将户口和档案转移到学校,成为学校集体户口;
在职人员可报考的全日制且能用于落户的专业不多,主要是部分院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等专业,可采用业余制的授课方式。
落户方式二·人才引进落户
人才引进方式主要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在职研究生毕业后达到如下标准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在上海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人才引进落户不要求在职人员必须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通过引进人才方式落户,但需要找到有落户指标的用人单位进行落户。
注意事项:
同等学力申硕属于非学历教育,最终只能获得硕士学位,因此不能采用引进人才的方式落户上海。
落户方式三·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对于在职人员来说,主要通过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来实现,我们先来看下留学生落户有哪些要求?
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