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沪籍人员和上海人结婚,婚龄满3年,非沪籍子女可享本地子女教育待遇(可以参考上海市中、高考)。
2、婚龄满10年可落户(可带子女)。
以上两条可见,这不是“一箭双雕”比较划算的事情嘛,但在实际过程中因为“人”的不确定性,大部分在“过程中”都会出现“五花八门”的问题,如果不能确保“人”的不确定性问题,那么建议遵循两句话“凡事靠自己”、“夜长梦多”,能走居转户的还是走居转户吧。
很多不懂上海政策的用户是不是认为只要配偶是上海本地人,结婚之后户口就可以迁入上海?孩子就可以立马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资源?
首先,我们需要搞懂两个概念:
1、非上海户籍人员与上海本地人结婚,不可以直接落户,但是两人生育的子女可以根据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等证明,跟上海户口的父亲(或母亲)入上海户口;
2、外地人A与前任育有子女,再与上海本地人B结婚,外地人子女不可以直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资源,外地人A与上海人B结婚达到3年以上,并且孩子是归外地人A抚养,子女可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资源。
那么,外地人跟上海本地人结婚,多久才能落户呢?
(一)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意:这一点同用于结婚后,夫妻一方落户上海,配偶也是需要在落户后计算婚龄满10年,配偶才可以申请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