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流程
上海用人单位要帮员工申请积分,单位如何操作?人事外包可以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吗?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上海居住证积分中对用人单位要求的规定!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地区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在上海如何打印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持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全市任一区人才服务中心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用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网上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