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截图图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
3月19日讯,今日,上海市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推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须面向上海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招聘计划50%的就业岗位、推迟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受理时间等。
就业方面,《意见》指出,用人单位尤其是工业企业在推进复工复产同时,要扩大人才市场需求,不得对已被录用而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报到的高校毕业生提出解约。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须在今年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同时,《意见》要求基层积极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扩大“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三支一扶”面向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规模,岗位均增至400个。专项招聘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1000余名,并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
符合条件的上海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此外还有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方面的扶持。
自主创业和见习方面,《意见》提出,对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上海将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限额一次扣减相关税费。具上海户籍、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8000元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上海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不超过12个月的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带教学员的见习单位也可获带教费补贴。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将“天使基金”申请对象的企业注册时间要求由不超过3年放宽为不超过5年,“雏鹰计划”也向被资助者延迟还款时间。
此外,《意见》要求推迟本届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直接落户受理时间,用人单位则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
针对教育部扩大2020年硕士生和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上海表示将争取市属高校硕士生增招15%,专升本招生计划增至专科毕业生总量的10%。
附:《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