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申请:参保人在新就业地按要求参加养老保险后,由单位或参保人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审核: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要求的,向深圳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则需要进行说明。
3、深圳本地的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需要按要求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通常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一般不可以取出来;
不论是离职还是离开参保地,都不能作为社保提取的理由,这种情况一般也是不允许将社保取出的;想要取出社保账户余额,通常只有:出国定居、重复缴纳社保、退休前死亡等情况才可以,其他的情况并不能申请将社保余额取出。
需要注意的是:虽说社保个人账户中会有一定的余额,但是这些钱通常都是专款专用的,在个人的医疗以及养老方面都能发挥较大的作用,所以非必要也不建议大家将其中的余额取出,以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