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时可以申请延缴,无论是深户、广东省内非深户还是广东省外非深户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延缴,条件要求见正文。
延缴条件
非深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延缴。
广东省内非深户人员:
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有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的。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以上的。
延缴申请入口
办理入口:
“深圳社保”
办理流程:
第一步,微信搜索进入“深圳社保”,点击菜单栏【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
第二步,点击“办事”服务下方的“查看更多”;
第三步,点击个人参保管理服务下方的【养老保险延缴申请】;
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点击同意开始办理;
【在深圳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包括非深户)应同时具备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三个条件,法定退休年龄见正文。
退休条件
在深圳市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包括非深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未曾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
②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等。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转入的缴费年限)。
温馨提示:“基本养老保险临时账户”所在地不能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