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咨询:随迁入深户老人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她住在宝安区,72岁的父母从韶关随迁到深圳,他们在老家没有工作单位,听说从2008年3月1日起,随迁入户老人可以纳入医保体系,为此想咨询有关部门,像老人这样的情况能否参加深圳市的医疗保险?
市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热线答复:未在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均可办理
户口随迁入深圳的外地老人只要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且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都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而未在国内享受医疗保障老人的界定,则指一种是原来为农业户籍的人员,第二种是原来为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并且未享受任何养老和退休待遇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老人在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身份证以及银行存折(限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制作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相回执原件;
3.随迁前原户籍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原户籍城市社保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养老保险或退休待遇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情况的证明;
4.原户籍属非城镇户籍的,还需提供迁户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局办理即可。
(责任编辑:宋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