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提取本人:
(1)离休、的;
(2)完全,并与单位终止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住房因经办银行不同;
(4)本人或配偶、父母,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
1、澳、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1)购买、一般在审批通过后5日内到账、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大修自住住房的、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建造、翻建;
(2)偿还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