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实际工资交吗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应该是按照实际工资交的,但是现在很多公司为了节省成本都是按照最低工资2030为基数交的。
这个要看用人单位是怎么交的了,按规定应该是按实际工资交。
低于社平工资按照社平工资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按照300%缴纳,区间的按照实际缴纳。
关内1000关外900不包吃住810活不了
1200可以生活但是勉强混饭不如回家种地呢
现行规定,深圳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66元/小时,810元/月,关外最低工资标准4.02元/小时;7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有望提高,目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已经上报,如果批准,将会有较大的增幅。
是的,最低工资有包括的。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808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直接受影响。
相关信息: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缴费基数
第十条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个人缴费人员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第十一条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按自行确定的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百分之八记入个人账户,百分之十三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人员直接向市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委托银行托收。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如实向市社保机构申报上月每个职工的工资总额,并按月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向职工通报。
个人缴费人员首次参保时应当向市社保机构申报个人缴费基数;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市社保机构申报。缴费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的,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自动变更。
缴费的银子不一样,你后面享受的福利也不一样,
打个比喻你用一块钱人家给你一个馒头(2两重)你给人家十块钱人家给你一个馒头(1斤重)
社保法明确规定社保费计税依据为职工工资总额,但因为实际操作中工资总额变化太频繁,故一般以开始第一个月的工资参保或核定一个固定参保标准参保,到一个社保年度后调整。所以贵单位给你参保的标准别人是无法知道的,只能从公司查询或者通过当地热线查询,
养老
个人交:2030X8%=162.4元
单位交:2030X13%=263.9元
城镇户口的最低基数是深圳社平工资的60%,今年在1900多
农户的最低基数是1000(也就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