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失业了,想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在深圳继续缴纳社保,不知道可不可以?请教各位大神!
不知道有没有人办理过,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办事说明: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税务机关应将缴费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说明
关于适用对象
《办法》第二条: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参保地
《办法》第三条:对省内户籍、外省户籍、香港澳门台湾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地和参保凭证作出了明确。
关于申报缴费机构
《办法》第四条明确了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税务机关应将缴费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关于建立临时缴费账户
《办法》第五条按国家政策规定,明确外省户籍(不含港澳台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首次参保时男已年满50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参保地在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时应按国家规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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