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门诊
一档参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门诊大病待遇
一档参保人,根据连续参保时间,报销金额为60%—90%
1、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2、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3、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三)普通门诊输血
一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90%。
(四)门诊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一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80%。
(五)看病地点
一档参保人可以在市内任一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