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停缴后可以申请离深销户提取吗
可以申请。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可直接办理。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其他说明: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成功受理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将转为销户未结算,您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APP、支付宝进行查看。
以下为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资金到账说明:
1.三个月后:职工办理该提取业务之月起开始计算时间,此后停止缴纳深圳社保达三个月(包括申请月当月)的,我中心通过结算后将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职工可以在带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上取款。
2.一个月后:自受理公积金销户申请后深圳社保结算(已成功转出等)的,我中心将在每月22日至月末对22日前社保已结算的进行公积金结算,通过结算后将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3.三个工作日:职工在公积金结算日前深圳社保已结算的(已成功转出),可在在线办理入口先行发起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具体方式为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选择个人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结算申请,填写后点击右上角提交。结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到账。
4.职工在深圳未缴存社保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的,本息余额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