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通过下列方式在本市实现灵活就业,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含20小时),并连续在个人窗口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二)从事餐饮服务;
(三)从事社区保洁、保绿;
(四)从事社区来料加工、衣件修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五)从事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非员工制)。
申请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且在灵活就业(个人窗口正常参保)期间提出申请;
(二)首次申领的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之后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交一次补贴申请;
(三)申请人在毕业2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搜索,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补贴】,即可获取深圳社保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