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津贴
1、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垫付凭证是需要提供会计凭证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工资条?
答:用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提供的津贴垫付凭证为该员工休产假及计生手术假期间用人单位给其支付工资的会计凭证。
2、员工离职时未缴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生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所以该用人单位若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3、职工怀孕期间先后在AB单位,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若若产生的生育费用都在异地,是否要分两个单位来申请?(因其中需要用人单位证明)
答: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的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其分娩时所在的单位开具证明。
4、生育津贴先由企业垫付,再由企业向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的金额若高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则由企业发至员工,若公司支付工资高于社保局报销的生育津贴费,则高于部分如何处理?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企业15年3月成立,员工6月份入职,7月份怀孕将于2016年4月分娩,交纳生育保险不足一年,企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
答:该企业在该员工休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并为该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
6、2014年生产是否能报销生育津贴?有何条件限制?
答:我市是从2015年开始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只有2015年及以后生产的才适合该政策;
2014年的生育适用本市医疗保险办法,该办法未将生育津贴纳入统筹收费,因此只有生育医疗待遇,没有生育津贴。
7、生育津贴申请有无期限规定?
答: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8、2016年5月和7月生产,生育保险津贴计算上年度工资是都以2015年度为基准还是以生产的月份往前推12个月?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所以2016年5月和7月生产,生育保险津贴计算都是都以2015年度用人单位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准。
9、员工在企业未交满12个月的生育险(或社保)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答: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未交满12个月生育保险的员工,需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10、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否指实际休假天数?
答: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中假期天数,是按国家《女职工保护法》里规定的假期天数确定。但各城市根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所以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11、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是否按生育津贴支付?
答: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所以职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需按工资标准来支付。
12、我司有一未婚先孕员工,现已怀孕5个月,若单位想领取企业津贴,请问需要该员工提供哪些证件?
答:未婚先孕的生育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所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所有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及生育津贴。
13、在员工休产假期间,由企业先发给员工工资,那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是员工平均工资还是年度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答: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指;职工原工资标准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14、深户和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否相同?
答:生育保险待遇只和是否为参保人有关,与参保人是否为深户没有有关系。深户、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完全相同。
15、生育津贴只有女职工申领吗?男职工可申领吗?男的申请陪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答: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
男性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