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规定,已通过积分制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可以凭其在原镇街申请时核定的积分,向转入地教育部门提出非起始年级插班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深圳小学入学积分常见问答,欢迎大家阅读!
我市公办学校为什么实施积分入学办法?是如何操作的?
答: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探索和完善积分入学办法,对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从2013年起,我市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招生中试行积分入学办法,效果显著。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推行积分入学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在落实“1+5”文件的基础上,完善积分入学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合理设置积分项目和分值,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统一纳入积分入学范围,并根据积分情况统一安排学位,做到三公开:积分标准公开,积分结果公开,学位安排公开。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纳税年限、计划生育情况等。
适龄儿童按什么程序申请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学位?
答:适龄儿童家长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学位:
1.准备申请材料。3月15日开始,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报纸登载的招生指南,通过网络查询,或者向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地段,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网上预报名。3月28日至4月13日,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各小学有计划地开放学校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和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提出学位申请。4月15日至20日,家长向指定学校提出学位申请,提交就读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学校初步查验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即向申请者发出学位申请受理回执。如果发现就读证明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等情况,学校将不受理学位申请。
4.等待学位安排。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验申请者的就读证明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积分情况安排学位。如果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能力,将安排在受理学校就读;如果学校受理学位申请的数量超过本校的招生能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部分适龄儿童到其他学校就读。
5.领取入学通知。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请适龄儿童家长按时到校查阅新生名单,并凭学位申请受理回执领取《入学通知书》。
6.按时报到注册。6月16日至22日(以各区实际安排时间为准),新生按《入学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注册。
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先到先得,后到没得”吗?
凡在规定时段内按有关规定申请学位并取得学位申请受理回执的,即为有效申请。凡属有效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会以申请时间先后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不存在“先到先得,后到没得”的情况。所以适龄儿童家长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而不需要“起大早排队申请学位”。
福田:
1、大学区制招生试点
在益田村片区(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试点,方案如下:
①学校原对应的招生地段暂时保留,把3所学校的招生区域作为一个大学区,试点大学区招生。网上预报名时,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家庭,家长可自愿在3所试点学校中为孩子选择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在预报名结束后,可以选择1-2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二、三志愿。
②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③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即先按第一志愿积分高低依次录取,未达到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第二志愿积分高低依次录取,以此类推。所有志愿学校都未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积分计算方法名称要求基础分加分标准第一类型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儿童入户在该房产。80分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独生子女加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1分。第二类型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75分第三类型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70分按儿童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第四类型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65分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第五类型儿童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62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第六类型儿童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60分宝安:
1、积分政策解读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公办学校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本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过期未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的,本区不保证任何学位),民办学校录取后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
2、学位类型划分
第1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或父母享受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下同)。
第2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4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学生为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提交无房证明。
第7类:学生为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3、积分计算方法
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积分不封顶。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以发证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备案凭证(合同)的,以办理租赁凭证(合同)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
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1)①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提交社保或营业执照,任何一种均可。
②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龙岗:
1、基础积分类型基础分条件第一类100龙岗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第二类9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第三类90所在学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军产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者租房。该类型中如使用租房作为申请材料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房证明第四类80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第五类75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第六类70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第七类60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2、加分标准
加分标准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加分标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工伤险时间或工商执照显示的父母实际营业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或已实际营业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分。南山:
1、积分政策:
户籍积分
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d:学生本人已办理了居住证,且父母双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20分
e:学生本人及父母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5分
住房积分
学区内购房分为6类
a:购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购,父母人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一手房2年以下(2013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二手房3年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
d:购二手房3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
e: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51%以下的——30分
学区内租房分为8类(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g:政府周转房(属于转租户的一律不予考虑)——20分
h: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i: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3年9月1日之后入住)——7分
j: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0年8月31日前签订)——15分
k: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签订)——12分
l: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签订)——9分
m: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之间签订)——7分
n:租房1年以下(租赁合同在2014年9月1日后签订)——5分
计划生育积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8类
a:独生子女(应提供独生子女证)----20分
b:政策内生育一胎(含双胞胎)----17分
c:政策内生育二胎及以上(有准生证)----15分
d:政策外生育二胎(符合政策但未经审批生育,有征收材料)----12分
e:政策外生育三胎(符合政策但未经审批生育,有征收材料)----10分
f:政策外生育一孩(指未婚生育,有征收材料的)----9分
g:政策外生育二孩(超生,有征收材料)----8分
h:政策外生育三孩及以上——本项不计分
父母就业积分
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或营业执照——10分
b:单方社保——5分
2、大学区试点
2015年,南山区大学城试点片区(共3所小学):南科大实验小学、塘朗地铁上盖物业配套小学(暂定名南科大实验二小)和塘朗小学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