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刘万专)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准于11月29日发布实施的同时,市住房和建设局已着手拟定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预计于本周面向社会发布,并开始受理轮候申请。
本周或发布轮候通告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已着手拟定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预计于本周面向社会发布。届时,市民可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等官方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了解,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规划期间深圳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其中公租房规模占供应总量的60%左右。
“轮候库”真实体现需求
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后,将全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及时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潜在需求,包括申请人数量和结构、地域需求、户型需求等,从而切实解决当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所面临的需求不清、结构不明等现实问题,真正做到‘以需定建’。”
据介绍,“办法”按照“谁建设,谁配租”的原则,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主体,即市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主管部门作为配租单位实施配租;区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主管部门作为配租单位实施配租;企业投资建设(含城市更新配建但政府未予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定向配租给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由该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拟定配租方案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配租。
户籍人才社保一年即够
值得关注的是,公租房轮候将采取人才优先的原则。在轮候申请环节,对户籍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限制,由三年降低为一年;在配租环节,规定主管部门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定向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企事业单位。
申请人可以在家轻点鼠标登录市住建局及租赁中心网站,按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区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或者登录市住建局网站下载后按要求填写,并在备齐相关材料后提出轮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