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变更申领条件失业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具有深圳市户籍。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5、原工作单位缴纳...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变更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申领条件失业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2013年之后申领条件变更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符合以上新增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201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2013年3月1日前),为1200元。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4年,按照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月计算,共可领取4800元(1500元×80%×4)失业保险金;如果一名失业职工缴费满5年,共可领取7200元(1500元×80%×6)失业保险金。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2014年2月1日上调为1446.4元/月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至1808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新计算基数1808元计算,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1446.4元失业保险金,比以前的1280元提高了166元。

  温馨提醒:如果劳动者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可到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就近到所在地的区、街道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我市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电话

  ,违规企业将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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