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生育保险是维护女性职工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缴纳生育保险显好处大大的有,女职工在怀孕、分娩期间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而且还能领到一笔不菲的钱。那么,深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报销条件1.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报销条件(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

2018年深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生育保险是维护女性职工基本权益的社会政策,缴纳生育保险显好处大大的有,女职工在怀孕、分娩期间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而且还能领到一笔不菲的钱。那么,深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报销条件

  1.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生育医疗费用的,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2.深户个人缴费人员

  (1)申请人属于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人员;

  (2)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3)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4)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都符合以上报销条件的话,我们需要什么材料去报销呢?

  报销材料

  (一)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收原件);

  3.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6.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7.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8.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外派证明”;

  (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9.参保单位外派证明(收原件)(注: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无法开具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时需提供);

  10.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二)报销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加盖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报销住院费用时需提供出院小结);

  7.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需提供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

  9.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1)参保人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10.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分娩的提供);

  11.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1)未就业配偶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为“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也可以是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

  (2)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12.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注:所有复印件需复印在A4纸上。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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