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仲裁能不能成功:我这边是亿达软件外包公司员工,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月薪制,社保那些都有正常买不过都是最低档的,工作地在深圳南山,现在在单位工作有1年半,工资刚开始是16,现在是18,?目前我已提离职并在本月19号到期;事由: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满一年后可以多发一个月资金(其它多位同事也相同情况?),另外在工作期间我这边有一次级别升级,然后重新签了劳动补充合同,并重新签了子公司的劳动合同(也是深圳的);结果:1.?到年底时公司以我的工资过高不赚钱不予给我发口头约定的奖金,另外我有了解到其它同事其实是有发的;2.另外有明确约定我们的工作考勤是按客户方项目组进行,即他们正常上班我们就上班、放假则放假(其它同事也是这么口头约定的),在今年春节期间,客户方项目组是从2月1号放到了2月11号,12号上班,这期间我们公司又以各种理由不给计算除法假以外的其它上班时间(有4天),直接把我们的加班时间拿去做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