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参保单位依本办法为职工选择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参保人为非本市户籍职工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形式的,需在2022年7月1日-20日之间办理。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参保单位依本办法为职工选择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得变更。因此,参保人为非本市户籍职工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形式的,需在2022年7月1日-20日之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