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窦延文)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昨日正式出台,申请人应为深圳户籍、缴纳社保时间累计满三年,共同申请人提交满一年有效居住证即可。值得关注的是,公租房轮候将采取人才优先的原则,对户籍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限制,由三年降低为一年。
共同申请人仅需有一年居住证即可
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申请对象上,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相比,《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有所突破,前者要求申请人和公共申请人均须为深户。后者则规定,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即可。
“坚持人才优先。在轮候申请环节,对户籍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限制,由三年降低为一年;在配租环节,规定主管部门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定向配租给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企事业单位。”这位负责人介绍,公租房仍采取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现场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可登录市住建局及租赁中心网站,按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区住建部门指定地点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或者登录市住建局网站下载后按要求填写,并在备齐相关材料后提出轮候申请。
配租面积将以65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配租面积到底有多大?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贯彻《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相关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并根据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规定,公租房将以65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的小户型为主。
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
此外,公租房配租也将体现人文关怀,并执行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关于特殊群体在住房方面的优惠政策,申请人可持相关证明文件向配租单位提出申请。
首次轮候以入户时间与缴交社保时间中较早的一项排序
由于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是按轮候排位顺序进行,排位在先者将先予配租,因此,轮候排序规则的确定至关重要。为体现公平原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根据首次轮候与日常轮候分别确定了不同的排序规则,首次轮候的,按照申请人入户时间与缴交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的一项确定其轮候排位顺序;日常轮候的,依申请人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排序,并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据悉,在《公租房轮候办法》获准发布实施的同时,市住建局已着手拟定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预计于12月初面向社会发布。届时,市民可通过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等官方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等渠道予以了解,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请。
(原标题:户籍人才申请人缴社保期限降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