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
未在本市缴存社保的职工办理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的,自受理之日起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3个月后给予结算。
经核查确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转出后,或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在资金转入前,请职工勿将公积金联名卡注销。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工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4.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申请销户提取;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6.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且余额为零的,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7.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办理撤销申请,或通过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撤销。
8.如须变更婚姻关系,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