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密切相关,每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都在变,那么深圳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也相应在变,下面是爱员工小编收集回来的最新深圳社保缴纳基数。
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据了解,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以6071元/月、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①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标准改为7480元。
②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到2130元。
③按照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80元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线”为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
2017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130<=个人工资<=7480*3
医疗保险(基本一档)缴纳基数:7480*60%<=个人工资<=7480*3
失业保险:2130*1%(单位缴纳)+2130*0.5%(个人缴纳),共30.45元
工伤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以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2130元,最高7480*5元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130<=个人工资<=7480*3
医疗保险(基本二档)缴纳基数: 住院医疗:7480元; 合作医疗:无;
失业保险:2130*1%(单位缴纳)+2130*0.5%(个人缴纳)
工伤保险:2130<=个人工资<=7480*3
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个人工资为缴纳基准,最低2130元,最高7480*5元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保即是“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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