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将非深户员工首次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而从2014年1月2日开始起,参保满一年的非深户失业员工将可开始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受该局委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139个网点将正式面向社会受理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工作,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直接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申领办理。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去年自从将非深户纳入失业保险范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迅猛增长,目前已达950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北京市。”昨日,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参保人中有近90%是非深户员工,而随着参保人数的大量增加,预计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在2014年将呈现几何级增长。
深圳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和非深圳户籍参保失业人员,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参保人申领失业金时,需提供申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
目前失业金为1280元/月
据介绍,我市失业保险金是按月缴费,缴费标准为按本市月最低工资×3%,其中用人单位缴交2%,职工本人缴交1%,按照目前的水平也就是48元/月(1600元×3%),其中个人缴纳16元/月,一年下来个人需要缴费192元。
那么,符合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记者了解到,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额×80%,目前为1280元/月,按月领取;
(二)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
(三)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领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杜斌提醒,失业金不是无期限领取的,领取失业金月数按缴费年限核算。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月数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月数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