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缴费调整附调整对照表
办事说明: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7〕5号)及我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30元/月,有关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如下:
一、养老、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2130元/月;
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130元/月;
三、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1704元/月。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单位1%,个人0.5%),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失业保险金标准
深圳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月工资的80%,即2130元x80%=1704元/月。
与之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时对比,每月增加了80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前为2030元,调整后为2130元,那么现在要多缴多少钱呢?
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
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单位每月最高缴费为:元x0.5%=101.3元
单位每月最低缴费为:2130元x0.5%=10.65元
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某单位适用四档0.63%的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职工小李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那么应缴工伤保险费为2130x0.63%=13.42,由单位承担。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一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地补),其中单位交6.2%,个人缴交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其最高和最低分别为元、4052元。
单位每月缴费最高为:元x6.2%=1256元
单位每月缴费最低为:4052元x6.2%=251.2元
个人每月最高缴费为:元x2%=405.2元
个人每月最低缴费为:4052元x2%=81.04元
二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6753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地补),其中单位0.6%,个人0.2%。
单位每月缴费=6753元x0.6%=40.52元
个人每月缴费=6753元x0.2%=13.51元
三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6753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地补),其中单位0.45%,个人0.1%
单位每月缴费=6753元x0.45%=30.39元
个人每月缴费=6753元x0.1%=6.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