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买了8年,非深户,到了50岁就不给交了,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外地人,42岁(2011年11月)开始在深圳买社保,今年1月份就到了50周岁,深圳社保局就缴纳不了了,即使单位给缴纳,社保局也不收了,好像是系统自动拦截了吧,社保局回复是外地户籍的女士40周岁以后参保的账户都是临时账户,不能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后来把账户里的钱转回老家的原来单位,原单位...

深圳社保买了8年,非深户,到了50岁就不给交了,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外地人,42岁(2011年11月)开始在深圳买社保,今年1月份就到了50周岁,深圳社保局就缴纳不了了,即使单位给缴纳,社保局也不收了,好像是系统自动拦截了吧,社保局回复是外地户籍的女士40周岁以后参保的账户都是临时账户,不能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后来把账户里的钱转回老家的原来单位,原单位早已经解体了,还好档案还在,又补交了之前个人欠缴的部分,在老家办理的退休。

  题主的问题正好和我同事一样,我来回答你,因为我陪她到社保局了解了政策。但你母亲首先得是广东省户籍,先给你贴一下这个政策

  【深圳人社局】【广东省内非深户籍参保人,申请延缴养老保险缴费基准

  】问题解答如下:分两种情形: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的,以申请延缴时我市月最低工资至所在社保年度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纳21%;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21%。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咨询中心】

  解释~第1条,仅限管理层人员才可继续参保,。

  第二条,非深广东户籍的,可按广东省平均工资续缴,并且要自费,注意,是自费,每月一千五百多,逐年递增,55岁才可退休。如果你母亲是非广东户籍,那就没办法了。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可打社保局电话咨询。

  楼主你好,我妈在深圳地区买了8年的社保,但是不是深圳的户口,到了50岁就不给交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是这样的,虽然说你母亲在深圳地区参保了8年的社保,但是8年是不足以保证正常办理退休的这样的一个年限,所以说我们想要办理正常退休必须要达到15年的缴费要求,明显你母亲是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就不能够在深圳地区来办理退休了。

  但是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它就是50周岁,尤其是女性工人到达50周岁以后,那么自己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你母亲的劳动合同已经和所到的工作单位自动解除,所以所得的工作单位就没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母亲继续缴纳社保待遇了。

  这种情况下,要么选择在深圳地区挂靠缴纳社保,要么就是选择把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回老家地区来继续参保,我个人建议尽量还是转移回老家地区,然后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继续参保,虽然说这样的话,将来只能够在老家地区办理退休,但毕竟灵活就业的方式缴纳社保所付出的金额付付出的比例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对于自己的个人压力也是能够有所缓解的。

  非深圳户口,在深圳买了8年社保,到了50岁就不给交了,不知道怎么办?这个不给交了,是用人单位不给交了,还是社保局不允许交了,问题不是很清楚,回答起来可能大家的答案都不一致。下面根据我的理解,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关于50岁的女职工是不是要终止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由于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有两种不同的表述。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表述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表述是“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存在两种不同的表述,那么究竟该以哪种表述为准呢?由于劳动合同法是属于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从法大于实施条例的精神来说,应该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更有权威性;从时效性来讲,劳动合同法最新修订时间是2013年7月,而实施条例自2008年9月发布以来,没有根据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及时进行修改,因此对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表述不一的,应该以劳动合同法的表述为准。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才符合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要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达到15年。根据这两个条件,劳动者只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缴费没有达到15是不符合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的。

  第二,关于年满50岁的女职工单位还需不需要继续为其交社保?

  虽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妈妈已经50岁,但是社保只缴纳了8年,明显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养老保险还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养老金的领取手续。这个继续缴费可以是单位来继续缴费,也可以是个人来继续缴费。那么虽然已经年满50周岁,只要还在用人单位继续上班,用人单位就有责任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劳动者还在上班,也应当为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保。

  第三,关于年满50岁的女职工,能否继续在深圳缴纳社保?

  按照深圳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或者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你妈妈只在深圳买了8年的社保,不符合将深圳确定为待遇领取地的条件,但只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并继续缴纳2年养老保险,就可以将深圳市确定为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只要在深圳缴费满10年,就可以以个人身份在深圳继续缴费至满15年以后,在深圳办理退休。

  第四,如果你妈妈不在用人单位继续上班,可将社保关系转回老家或是在深圳办理退保。

  如果因为你妈妈已经年满50岁,用人单位不再聘用的,由于没有深圳户籍,又没有达到将深圳确定为退休地所需要的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规定,因此无法以个人身份在深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只能将社保关系转回老家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至满15年,年龄可能要达到57岁才能办理退休;如果转到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需要60岁才能办理退休。由于已经年满50岁,符合在深圳办理退保的条件,可在深圳退回自己缴纳的个人账户的资金和本金,退保后回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15年以后,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来领取基本养老金也是一种比较务实的操作方式。

  综上所述,像你妈妈这种情况,在广东深圳一带比较多,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处理起来是非常棘手的,如果继续在单位上班,可由单位继续缴纳社保,离开单位的由于不符合将深圳作为退休地的条件,可转回老继续缴纳,也可以申请退保后,回老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们都知道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所以说过了50岁这样一个年龄,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既然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所在的工作单位确实是可以不承担,社保待遇,甚至是跟员工这个解聘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然50岁的年龄到的话,自己的社保如果没有交够15周年,那么需要继续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才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既然是非深圳户口,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要求原单位继续承担个人的社保,哪怕个人的社保,由自己来全额承担,就是单位所承担的比例和个人所承担的比例全部由自己来承担,并且和这个公司签订一个劳务合同,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就可以继续享受社保的待遇。

  因为如果说你不在深圳继续交,可能在深圳地区就无法办理退休,所以说对于一个人的损失是比较大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深圳属于一线城市,它的社会平均工资相对来说较高一些,所以说最终能够选择,在深圳地区办理退休实际上获得的这个退休金待遇,还是要高于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一个退休金待遇的,所以说我们还是要尽量选择在深圳地区,继续交纳自己的养老保险有合适的。

  楼主你好,上个星期我就同样的问题,打了电话向深圳社保局咨询。若是广东省内非深户(我家人就属于这种情况),首先,最后参保地务必在深圳,最后,有连续五年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满足这两个条件,等到退休年龄就去社保局提交对应的资料,可以进行自己缴费。如果是广东省外的,建议楼主打电话去社保局咨询,选择人工服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路人蚁的世界:聊社保侃商保,专业答疑

  结论:退休年龄到了,社保缴费年限不足的,非深户和广东省内的是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和延期缴费的

  女性职工退休年龄

  1一般来说女性到50岁或者55岁就到了退休年龄了。一般来说女性退休,根据职业类型,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一般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五十岁、社保缴费累积达到十五年、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实现50岁退休,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生活,卸下家庭重担

  2、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从事特殊工种,属于特殊职业的,工龄十年以上人员、那么就可以实现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五年,提前办理办理退休手续。实现提前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同样养老金缴费要满十五年才可以领取。

  3、第三种情况就是,如果你是属于个体户、女干部、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保障体系的的、那就需要在五十五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而且社保缴费必须在15年以上。

  题主妈妈应该是属于第一种情况,到了50岁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承担社保,而缴费工龄才8年,没有达到最低的15年,无法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深户和广东省内社保延缴和一次性补缴条件

  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继续选择单位缴费满15年或者挂靠财务公司等自己负担社保缴费,完成15年缴费要求,第二种方式一次性补缴社保,达到15年要求,然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养老金。

  根据深圳办事社保缴费的相关条件要求,如果你妈妈是非深户但是是广东省内非深户参保人员。缴费未满15年的是可以申请延期缴费和一次性补缴。延期缴费条件为必须在深圳已经缴纳社保满5年以上,第二种情况是非深户,同时也不是广东省内的,社保缴费在深圳必须达到10年以上,才能申请延期缴费

  还有一种是已经满足延期缴费,但是要一次性补缴,必须是广东省内户籍才能采用一次性补缴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而且需要在深圳缴费满10年以上社保,并且申请延期缴费后,按月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但是是退休年龄60岁才可以这样一次性补缴,对于社保法之前参保的,延迟缴费5年后任然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很简单,你只需要拿上你妈的身份证和金融社保卡到深圳任何一个社保局,上柜员机上打印资料(证明资料)然后到窗口找工作人员盖好社保公章(每个窗口都可以),寄回给你妈,然后你妈就可以在户囗所在地社保局续保了!。如果你妈还在外打工,她只要拿出这份打印资,继续在打工地续保就可以了,不受停交社保钱的影响!十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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