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8月起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近日,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圳市决定调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起执行,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为体现公平原则,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加发28元。
为体现效率原则,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此次养老金调整的挂钩调整部分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即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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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怎么调?
举例而言,退休人员张先生今年71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经此次调整后,每月可以增加193元,即定额调整28元,养老金挂钩调整105元(5000元×2.1%=105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0元【30年×1+(30年-20年)×1=40元】,高龄倾斜调整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