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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缴费比例的非深户是: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握亩本养老)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任选一种)
(1)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6.5%,个人2%;[2008-3-1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0.5%全由单位承担]
(2)住院+地方补充:1%全由单位承担;[2008-3-1新的医保办法规定:单位0.8%,个人0.2%;2008-4-1起,住院医疗保险增加门诊待遇,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可由住院医保报销,年度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3)劳务工医疗:单位承担8元/月,个人承担4元/月;
3、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5.缴费工资基数:
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中雹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2008年7月1日起,特区内最低工资1000,特区外最低工资900。此前为特区内最低工资850,特区外最低工资750)
非深户员工的住院医疗保险缴费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
非深户员工每月社保交费,如果按最低标准是80多元。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1000X8%=80,单位缴费1000X10%=100(按2008年特区内最低工资1000来计算,关外是900;个人缴费进入个人专户,2006年8月起单位缴费全部进入共济,不进入个人专户)
医疗保险(按住院险算,其他在这儿不举例):个人缴费3233X0.2%=6.5,单位缴费3233X0.8%=25.8(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来计算)
非深户个人每月社保交费合计86.5元,单位养老医疗合计125.8元(工伤失业没有计算在内)。
深户社保缴费比例:
1.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
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单位承担11%,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单位承担6.5%,个人2%;
3、生育医疗保险:0.5%全由单位承担;段培森
4、住房公积金:13%全由单位承担;
5、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6、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2.缴费工资基数:
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综合医疗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60%即1940元)。
说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深户和非深户比例是一样的。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深户自由职业者,或没有单位的,可以个人买社保。每月社保交费500多元。(按照深圳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33元,60%即1940元,来计算)
养老保险:1940X19%=368.6(单位11%即213.4元,个人8%即155.2元,全部由个人来缴纳)
医疗保险(包括生育险):1940X9%=174.6合计5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