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深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那么,2018年深圳公积金比例是多少?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2018年深圳公积金比例相关知识。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元(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8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8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