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深圳社保基数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2200
14%
8%
308.00
176.00
2837.52
1621.44
基本医疗保险
6388
5.2%
2.0%
332.18
127.76
1660.78
638.76
失业保险
2200
2200
0.70%
0.30%
15.40
6.60
15.40
6.60
工伤保险
2200
0.14%
3.08
28.38
生育保险
2200
0.45%
9.90
143.72
残保金
20
20
100%
20.00
20.00
小计
688.56
310.36
4705.80
2266.80
合计
998.92
6972.60
基本22%8%
医疗保险一档8.2%6%+0.2%2%职工月工资总额。7.2%5%+0.2%
二档0.8%0.5%+0.1%0.2%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档0.55%0.4%+0.05%0.1%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756元/月、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险种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合计单位个人
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地补23%+1%8%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