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深圳社保政策全文内容

人社部近日发话: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深圳社保政策,希望大家喜欢!据人社部信息,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入推进五证...

最新深圳社保政策全文内容

  人社部近日发话: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7深圳社保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2017深圳社保政策

  据人社部信息,2017年人社部将加快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确保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入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提高社保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国全民参保数据库,真正实现"一卡通",为百姓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全国社保一卡通有什么好处?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未来社保卡的应用十分广泛,应用目录可分九大类102项,涉及到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至2017年底,社保卡还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

  1、就医结算、异地就医

  众所周知,社保卡不能直接异地使用。

  拿社保卡的医保功能来讲,如果你需要异地就医,首先,你要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办理转诊到异在就医,然后,你要带着病历本、医院收费收据、医院打印的费用清单及社保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去参保的社保局报销。这么复杂的流程一套走下来往往耽误了病人的治疗时间。

  而社保卡实现全国一卡通之后,大家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2、电子凭证功能

  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3、信息记录功能

  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4、自助查询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5、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6、金融支付功能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

  据了解,社保卡的应用目标已经确定,即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总目标,至2017年底,实现社保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深人社规〔2017〕1号关于原固定职工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补缴行为,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99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并在此时间点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责任和缴费标准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可自愿向市社保机构申请缴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范围的参保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可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到账后,已到账月份的缴费基数不再调整);缴费比例按申请缴费时本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相关规定执行;补缴月数不超过该参保人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应一次性补缴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月,其中取得本市户籍之月早于2001年2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1年2月。

  一次性补缴额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数。一次性补缴后,统一按月缴费基数之和的8%记入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余部分按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三)缴费金额到账后,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依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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