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圳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一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
举例而言,退休人员张先生今年71周岁,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5000元,缴费年限为30年。经此次调整后,每月可以增加193元,即定额调整28元,养老金挂钩调整105元(5000元×2.1%),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0元【30年×1+(30年-20年)×1】,高龄倾斜调整20元。
此次调整从2022年1月起执行,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记者】李定
【通讯员】陈头法
【作者】李定
【来源】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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