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如社保局不能接收或不能出具“接收函”,参保人的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可以代办。代办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注:一般来说外地城镇户口的参保人都可以将其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
资料来源:深圳市社保局